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、规范教学活动、培养教师队伍、提高教学质量、促进教学改革,加强“厚德博学 敬业爱生”教风和“勤学苦练 善思笃行”学风建设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,是严格教学规范、推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,也是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第二条 学校成立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由教务处、学生部组成,分别具体负责教风、学风建设日常工作。
第三条 分管教学工作、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是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主要责任人,负责教风学风建设整体规划和指导。
第四条 学校实施校、院两级教风学风督导巡查工作体系。教务处安排校级教学督导员,对全校教风学风开展日常督查,日常值班校领导随机参加巡查工作;各二级学院组建由党政领导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、团总支书记等人员组成的教风学风督导巡查机构,负责本单位教风学风日常督查工作。
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
第五条 学校教风学风督导人员主要职责
(一)随机听课(包括了解各个教学环节),指导课堂教学。
(二)调查教学效果,评价教学质量,及时做好与教师交流反馈以及数据报送工作。
(三)开展各类教学检查,并按教学检查规定做好相关工作。
(四)收集、整理、汇总教风学风督导工作信息及时交送教务处,供学校教学管理情况周通报选用。
(五)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,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教风学风督导组可作专题调研,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研究讨论制订工作方案,提交调研报告,为学校改进教风学风工作提供决策依据。
(六)对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。学期结束前,教风学风督导人员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,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。
(七)按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业务学习或工作会议,按照新时代督导要求,自觉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教风学风督导水平。
(八)完成教务处布置的教风学风督导其他相关工作。
第六条 二级学院教风学风督导人员主要职责
(一)做好常规教风学风督导巡查工作。
(二)对本学院专兼职任课教师进行听课,并按听课规定做好各项工作,每周五将检查情况报二级学院。
(三)开展本学院教学检查,按教学检查规定做好相关工作,将检查结果报二级学院。
(四)加强业务知识学习,不断提高教风学风督导巡查水平。
第七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
教务处是学校教风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,要加强对教风建设的指导、督查和考核。
(一)制定听课计划,对教风开展日常督查,每周通报1次。
(二)严格落实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》有关要求。
(三)组织校级教风学风督导员深入教学一线,每周至少2次对教风学风开展督导。
(四)组织召开教风学风督导工作会议。
(五)及时对教风建设中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教师的引导和管理。
第八条 学生部主要职责
学生部是学校学风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,要加强对学风建设的指导、督查和考核。
(一)对学风、教室卫生、学生吸烟等开展日常督查,每周通报1次。
(二)严格落实学生违纪处分和辅导员考核等办法。
(三)及时对学风建设中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学生的教育、引导和管理。
第九条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
二级学院是教风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,要建立教风学风建设联动融合机制。
(一)成立教风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选聘学院教风学风督导员,每周对本学院教风学风开展(不少于3次的)检查,每周五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。
(二)严格落实将教风学风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、年度考核和辅导员考核等范畴要求。
第十条 教师主要职责
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教师职责,树立良好教风。
(一)要按课表上课,不得擅自调、停课。确需调、停课的,必须按有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,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(二)要携带教案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,授课期间不接听、拨打、查看手机。
(三)切实维护课堂纪律,要求学生集中靠前就座。因管理不到位,学生上课睡觉、玩手机等现象超过15%的,给予Ⅰ级教学事故处理;超过25%的,给予Ⅱ级教学事故处理;超过40%的,给予Ⅲ级教学事故处理。
(四)严格课堂考勤,每次上课应清点人数,做好记录。规范平时成绩评定,将考勤、笔记、作业、课堂讨论等情况纳入平时成绩范畴。
(五)及时布置作业并批改,凡是不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,视情况按教学事故相应级别处理。
(六)实验指导过程中,不得擅自离岗,要耐心细致地讲清实验过程的各个环节,随时给予学生个别指导,注重培养学生严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。
(七)除特殊情况外,均须站立授课;外聘老师因身体原因不能站立授课的,原则上不再聘任。
(八)严格执行考场纪律,监考教师要负责考试清场、学生座位安排与调整,并及时提醒学生遵守考场纪律,杜绝作弊,保证公平竞争。
(九)一学年内因教风被负面通报3次及以上的,师德师风考核不能评为“优秀”等级。在不违反学校师德师风管理规定情况下,一学年内因教风被正面表扬5次及以上的,师德师风考核可直接评为“优秀”等级。
第十一条 辅导员是班级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,要把加强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,常抓不懈。
(一)每月至少要召开1次学风建设主题班会,全面对班级学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部署。
(二)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所带班级课堂查课1次,全面了解教学情况、学生出勤及学习状态,详细记录并分析检查结果,确保问题及时整改。
(三)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5次,通过走访调研、谈心谈话等方式,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,开展针对性思想政治教育,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,重点加强学习纪律教育和作息管理,有效预防和干预网络沉迷问题。
(四)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,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、生活情况。学生出现明显学风问题、超过2门课程考核不通过、重修等学业异常情况,要及时告知家长。
(五)加强班级学生出勤管理和检查,一年内因班级出勤被学校或学院通报3次及以上的,不得评选为优秀辅导员。在不违反学校辅导员管理规定情况下,一年内因班级出勤被学校表扬5次及以上的,可直接评选为优秀辅导员。
(六)一学年内因学风被负面通报3次及以上的班级,不得评为学年优秀班级。在不违反学校学生和班级管理规定情况下,一学年内因学风被正面表扬5次及以上的班级,可直接评为学年优秀班级。
第十二条 学生主要职责
学生是学风建设的主体,要端正学习态度,严格要求自己,涵养优良学风。
(一)严守课堂纪律,对迟到、早退、旷课者严格按照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予以处理。每节上课睡觉、玩手机累计超过20分钟者,一律视为旷课。
(二)上课必须携带课本和必要文具。凡是同一门课程在一学期内出现3次及以上不携带课本和必要文具的,取消平时成绩。
(三)应热爱专业、勤奋学习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。因故不能上课的必须办理请、销假手续,否则视为旷课(对旷课学生的处理,按照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《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等执行)。学生单课缺勤占总学时1/3及以上,该课程平时成绩按零分计,并向全院通报。
(四)一学年内因学风被负面通报3次及以上的,不得评为学年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员等。
第十三条 班级干部主要职责
班干部是教风学风监督管理的重要力量,要积极参与教风学风建设工作。
(一)加强班级学风管理,课堂和晚自习期间,要及时制止对教学和晚自习期间出现的不良行为。凡消极应对,瞒报谎报者,撤销职务或取消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资格。
(二)要及时将教师迟到、随意调停课等教风中存在的问题上报所在二级学院。
(三)对在教风学风建设管理中工作突出的班级干部,在学年评先评优方面予以倾斜。
第三章 工作要求
第十四条 加强制度宣传,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。
(一)强化教师、学生日常教育管理,结合开学季、节假日、考试周等重要节点,加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。
(二)充分利用宣传窗、展板、黑板报、网络等宣传媒介,开展教风学风建设问题讨论,加强教育引导,营造良好校园氛围,形成积极向上的校风。
第十五条 做好思想引领,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。
(一)积极开展校纪校规、考风考纪、文明礼仪、学业生涯规划等教育,构建良好的校园氛围。
(二)组织开展各类体育、文艺、文化活动,丰富活动载体,
营造浓厚氛围。
(三)加强班级团支部和班委建设,有效发挥学生党员、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先锋带动作用。
(四)积极开展学生先进典型宣传、展示活动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,由教务处、学生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七条 原有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执行本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