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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继续教育报名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2-19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校属各单位,机关各部门:

根据集团公司《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淮矿办〔202033号文)要求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相关安排

   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从今年开始,集团公司每年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。2021年,继续教育开设采矿、矿建、通风、地测、机电、选煤、电力、政工8个专业,计划从36日至81日,课程安排在每月周末两天时间(具体内容见附件1),原则上报名人员每人每月确保1天按课程计划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。

 二、报名人员范围

有意向在2021-2025年度内晋升(转评)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。

  三、报名流程

   (一)个人自愿报名。符合晋升(转评)职称的个人,根据课程安排和个人意愿,选择1个班次提出申请。

   (二)各单位(部门)审核汇总。各单位(部门)222日前将《2021年度集团公司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》(附件2)加盖单位(部门)公章,报送至学校人事部,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肖洁(联系电话:6656817)。

   (三)审核确定班次人员名单。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保障服务中心、职业技术学院,合理安排专业班次及参加人员,下发《2021年度集团公司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》。

 四、有关要求

  (一)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要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培训相关纪律规定,不得有旷课或迟到早退、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等情形,一经发现,将取消该课程当天的学时记录(每天8个学时)。凡年度内未达到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40个学时(5天)的,将视为未达到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。在职称申报审核资格条件过程中,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的,将在资格年限中扣除,达到规定学时的其他年限累计计算;申报职称当年未达到规定学时的,取消职称申报资格。

  (二)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班次,确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调整班次的,必须提出书面申请,经人事部审批同意后,报集团公司员工保障服务中心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备案,临时调整学习班次补充学习。凡未按规定履行调学申请程序的,视为缺勤,不计算学时。

  (三)培训结束后,集团公司职改办将根据培训内容,组织开展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继续教育考试,考核结果纳入职称评审量化计分范围。

 五、其他

其他未尽事宜按照《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淮矿办〔202033号文)执行。

附件:

1.2021年度集团公司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安排表(计划)

2.2021年度集团公司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218